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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阳泉市矿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3月16日阳泉市矿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18-03-23 08:52

  阳泉市矿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阳泉市矿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8日在矿区报告厅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阳泉市矿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阳泉市矿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阳泉市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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