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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4月10日阳泉市矿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18-04-11 08:28

  阳泉市矿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孔海峰检察长所作的《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矿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18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矿区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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